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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与办案并重,引领社会治理走实走细
时间:2022-05-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针对废品收购站普遍存在的管理不到位、操作程序不规范,甚至存在违法犯罪的问题,近日,绛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向监管单位绛县公安局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督促该局治安大队和相关派出所加强废品收购行业管理,从源头上斩断黑色利益链条,推动废品回收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022年4月25日,由绛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某、类某某涉嫌盗窃案,经审查查明,2021年11月份以来,二嫌疑人在绛县、曲沃县城及周边乡镇多次窃取他人四轮车、三轮车、摩托车共计25辆,后全部销赃给周边的多家废品收购站。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刘某某供述:“我们把盗窃的车辆都卖给了绛县及周边县市的废品收购站(点),最多的一家收购了8辆,还有一家收购了5辆,我们大部分都是晚上去,他们不登记信息……”。 

  发现疑点后,承办检察官随即与负责废品收购站的治安大队联系,摸清全县在册登记的废品收购站数量和经营位置,后联合公安民警深入全县多家废品收购站(点)明察暗访,发现有的收购站登记簿的内容仍停留在2016年,对收购的生产性废旧金属不询问不登记;有的收购站使用纸质笔记本仅登记出售者电话号码,其他基本信息均不登记;有的新开业的收购站未向公安机关备案已开始营业;有的收购站超范围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承办检察官在依法追诉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嫌疑人外,为了规范行业经营秩序,特向公安机关提出: 

  一要常态化开展联合检查活动,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二要加大合规经营宣传力度,引导回收站合法经营理念,及时发布废品收购站销赃典型案例,梳理归纳常见的销赃套路,为回收站合法经营提供指南。 

  三要加大惩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四要强化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的能力。 

  收到检察建议后,绛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表示将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积极加以落实,及时将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进行反馈。 

  绛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办案和监督并重,注重发现案件背后反映出的治理漏洞和行业监管问题,充分运用检察建议参与社会治理,助推建立健全行业规范,真正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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