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质量提升第三督导组白雪皎组长、李学峰、邢佳丽、运城市人民检察院范宇主任一行4人到绛县人民检察院督导法律文书质量提升工作。
白雪皎组长一行认真听取了绛县县院法律文书质量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的汇报,与县院领导班子成员、案管工作人员、员额检察官进行了座谈,深入了解基层办案人员在司法办案和法律文书质量提升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白雪皎组长对绛县县院法律文书质量提升工作开展情况予以肯定,并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法律文书质量提升是我省检察系统推进业务工作的重点工程,办案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把思想统一到省院市院的部署要求上来,着力解决法律文书不规范、说理性不强等问题,切实增强法律文书质量、提高司法办案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检察产品。
二是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和明确检察官、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检察长、检察长在提升法律文书质量工作中的责任,把法律文书提升年活动列入一把手工程。
三是进一步抓好文书评审,要按照最高检和省市院关于法律文书提升工作的相关要求,扎实开展文书“评差”,有力推进法律文书规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