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绛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全体干警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
活动中,我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张志浩率先垂范带头捐款,党组班子成员和干警踊跃参与,慷慨解囊,共捐款5000余元,为困难群体献出一份爱心、传递一份温暖。通过此次捐款活动,增强了全体干警的社会责任感,也是全员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共同传递希望和力量的一次具体实践。
此次活动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要求,通过县委、县政府组织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以自觉、自愿的原则进行捐助,旨在帮助遭受低温冷冻自然灾害的灾民生活安置和困难群众临时性生活救助,确保贫困群众安全愉快过节。